规范AI使用 科技部发文要求科研人员禁用AIGC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根据科学技术部的消息,科技部监督司最近发布了《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该指引明确指出,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直接生成申报材料,也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列为成果共同完成人。同时,科研人员应将科技伦理要求贯穿到研究活动的全过程。
这份指引适用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及其科研人员。它涵盖了科技活动的主要环节和过程。
在成果发布方面,《指引》强调了以下几点:首先,公布突破性研究成果和重大研究进展应经所在科研单位同意。其次,未经科学验证或同行评议的研究成果,科研人员不得向公众传播。此外,不得将已发表的论文或其中的数据、图片等再次发表,也不得将多篇已发表论文各取一部分拼凑出“新成果”后发表。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科学研究的质量和可信度,防止不准确或虚假的信息传播。通过限制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可以降低人为错误和偏见的风险,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同时,强调科研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要求,包括保护研究对象的权益、确保研究的可重复性和透明度等。
这些规范对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们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框架,帮助科研人员在进行研究活动时遵循正确的道德和法律准则。这将有助于提高科学研究的质量和可信度,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科学研究的质量和可信度,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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