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是北宋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和改革家。他出生于1021年12月19日,逝世于1086年5月21日,享年六十六岁。他的故乡是抚州临川县(今属江西省抚州市)。
王安石在庆历二年(1042年)中进士后,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他在宋仁宗末年曾上书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但未被采纳。宋神宗即位后,他任翰林学士,继续阐述变法主张,深得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他升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陆续制定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等。次年拜相,大力推行改革,并积极促成熙河开边。然而在新法实施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导致反对者声势颇大,且变法派内部也出现分裂。熙宁七年(1074年),他被罢相。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王安石郁然病逝于钟山。累赠为太傅、舒王,谥号“文”,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他的散文雄健峭拔,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其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有《临川集》等著作存世。今人辑有《王安石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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