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数字人出现问题,应该由谁来担责?
数字人具备有自主学习的能力,能与用户/使用者进行互动,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数字人言语表达不当,泄露隐私、内容侵权等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应该由谁来担责呢?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急需面对并明确的问题。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厘清以上问题。
第一种情况是数字人由生产者控制 。如果是虚拟数字人,比如虚拟偶像或虚拟助手,它们的行为和言论,通常是由其设计者和控制者进行管理和控制。因此,如果虚拟数字人出现问题,比如发表了不当言论或行为,那么设计者和控制者应该对其负有法律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数字人由使用者控制。如果虚拟数字人是由品牌或广告代理商创造和控制的,那么这些品牌或广告代理商也需要对数字人的代言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以确保不会误导消费者。出现这种情况,这些品牌或广告代理商也应该对其负有法律责任。
第三种情况是数字人是由中之人控制。这种情况下,数字人是以虚拟人出现,但背后是由中之人进行导演和控制 ,比如网红或意见领袖,那么中之人就要对自己的行为和言论负有法律责任。
综合来看,数字人出现问题,担责的主体归属,应该取决于数字人的类型、用途和所涉及的主体。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承担的划分尚不明确,需要进一步随着案例的增多,相信相关的法律会及时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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